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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解答

如何領導教會事工?

領導教會事工的基本條件應該在乎領導者的靈命.領導者必需是一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.他必需与上帝 有密切的溝通,擁有靈修禱告,讀聖經,遵守真道的生活見證.領導者基要的目的是要將上帝的話語,心意 傳遞給教會.沒有重生得救和与神溝通的人是不可能作到的.

有了活潑的靈命和屬靈的知識,領導者也須要認識領導教會事工的一些道理:
  1. 服侍人的心態.
    主耶穌教導我們作領袖的須要作眾人的僕人.意思是指,作領袖的須要準備服侍教會弟兄姐妹.為主的緣故來 領導他們,教導他們,勸導他們,輔導他們,幫助他們.(參閱馬太 20:26-28)
  2. 為信徒的利益.
    在教會的事奉,作事,不是為得利益.更不是為自己.正確的動機是為建立弟兄姐妹們的靈命,品格,使他們得蒙神的喜悅. 領導者不是霸權,相反的,是在裝備信徒,預備他們來分擔教會事務,準備接棒.(參閱歌羅西書 1:28-29)
  3. 接納他人的意見.
    領導教會須要得到眾信徒的支持和配搭.成功的領導者導致教會弟兄姐妹同心配搭.領導者須要學習讓同工們發表意見, 更當準備採用他們的意見,激勵他們發揮他們的才幹和恩賜.(參閱比 2:2-4)
  4. 推動恰當的教會活動.
    一切教會的活動都必需: (參閱林前 3:10-15)
領導教會,領袖須要在各方面充實自己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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